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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聽取和審查黨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。
2.按照規定開展黨支部選舉工作,推薦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,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。
3.討論和表決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、延長預備期或者取消預備黨員資格。
4.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表揚、組織處置和紀律處分。
5.決定其他重要事項。
(來源:《旗幟》2021年第3期)
( 編輯:皮博 送簽:任海軍 簽發:張桃英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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